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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化学品购买资质查验制度

2023/8/24 15:54:51      点击:


 

为了抓好危化品经营的安全管理,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,根据国家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危化品运输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 经营的合法性查验

1、 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危化品运输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。

2、 针对我们的采购单位,在建立合作关系前,必须让对方出具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、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、《安全技术标签》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并盖公章,用于查验其合法性和存档。

3、 针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运输单位,必须让对方出具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、《道路运输许可证》、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》 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并盖鲜章, 用于查验其合法性和存档。

4、 针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运输单位,必须让对方出具车辆合法资质、参保合法手续、车辆安全防护设备清单,液体运输还应出具《罐体检测报告》,驾押人员证件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并盖公章,用于查验其合法性和存档。

5、 针对我们的供应单位,在建立合作关系前,必须让对方出具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、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并盖公章, 用于查验其合法性

6、 乙类危化品经营涉及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;甲类危化品的经营活动涉及到剧毒、燃油等,相关合作单位均应出具相关资质、证明、手续复印件盖公章用于我单位查验和存档。

7、 查验不合法的单位坚决不予合作。

8、 建立合作关系的单位根据提供相关资材料有效期限, 设立台账,到期查验,发现年检不合法或不合格的单位立即取缔其合作关系。

二、 安全管理查验

1、 针对即将合作的单位,在合作前必须查验其《安全管理制度》实施的真实性。

2、 相关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。

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